各院处:
鉴于当前严峻复杂的形势,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现将学期末、假期和下学期开学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学期末安排
1. 放假时间:学生放假从2023年1月7日调整到1月1日;教师轮休从2023年1月8日调整到1月2日。
2. 考试安排:期末集中考试安排在2022年12月26日(周一)至12月31日(周六),学生完成本学期课程考试即可离校。
3. 离校申请:学生个人要求提前离校返乡的,即日起,可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“学生提前返乡与缓考申请”与“家长知情同意书”,经学院批准后可提前离校返乡。提前离校返乡的学生在返程中要严格执行“校家两点一线”,做好个人防护措施,并在抵家后第一时间向学院报告。同时,请各二级学院将离校返乡的学生名单汇总后提交教务部门备案。
4. 缓考安排:缓考统一安排在下学期初进行。参加缓考的成绩等同于本学期期末成绩。
二、假期轮休安排
1.印信服务。寒假期间(春节法定假日除外),党政办每周一、三、五上午9:00-11:30、下午14:30—17:00为教职工提供印信服务。
2.就餐服务。老食堂二楼为留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。
3.借阅服务。寒假期间(春节法定假日除外),图书馆每周三为师生提供借阅服务。
4.学生管理。请学生管理部门、各二级学院做好寒假留校服务、管理和春节慰问等工作。
三、下学期开学安排
2月11日,教职工报到;2月12日,学生报到;2月13日,正式上课。
寒假期间,请广大师生员工当好自我健康“第一责任人”,做好“讲卫生、勤洗手、戴口罩、不聚会、用公筷”等个人防护措施。
党政办
2022年12月12日